项目单位 |
******有限公司 |
货物名称 |
金隆不锈钢板 |
招标编号 |
JCH******973 |
开标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
预中标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为第一预中标单位 |
招标投标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及传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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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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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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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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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徐芳0562-****** |
代理机构传真、邮箱 |
****** ****** |
公示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