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医院
2、项目地点: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东山路353号
3、本单位针对项目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事故环境影响。
4、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我单位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我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5、联系人:代书禾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