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 月20 日-2024年10月24 日(七个工作日,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0—******
******街道新华北路033号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邮 编:654600
2024年10月20 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0—******
******街道新华北路033号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邮 编:654600
2024年10月20 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街道大坪村半沟二组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街道大坪村半沟二组,地理坐标为东经( 102 °56 、23.296 ″e, 26°57 ′27.447 ″n)。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06******有限公司的制沙车间进行改扩建,形成一条年产60******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使用,不外售。该项目由主体工程(建筑垃圾(废石料)卸料区、制砂区)辅助工程(料场、污水处理、废品暂存区、生活办公区等)、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固废)3部分组成。 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6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二)大气环境:主要为运营期扬尘; (三)声环境:主要包括机械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 (四)固废:生活垃圾、砂石料清洗产生的污泥、废弃机油等;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加强废水的收集处理。一是砂石料清洗废水、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经沉定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二是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于营地内的景观绿化或周围林地的浇灌;三是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各个生产区大气的治理。一是施工现场采取设置围挡、适时洒水降尘、工地进出口处地面硬化处理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对原辅料堆场设置围挡,采取防尘布苫盖或者加装喷淋装置等措施;三是制砂车间设置为封闭结构(仅保留进出口通道),将破碎、筛分、输送等生产环节全部置于制砂车间内,同时车间顶部上设置集气罩,把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处理后,引入制砂车间废气排气筒排放;四是施工机械和车辆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机械、车辆和燃油,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一是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二是施工时为避免施工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三是运输材料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夜间通过周围村庄,减少对沿线村庄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一是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送厂区垃圾收集点,按相关部门要求规范处置;二是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置,将危险废物收集送已建成的混凝土搅拌站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再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五)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更新应执行新标准。 (六)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自行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九)巧家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现场进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