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选聘年度工程咨询服务单位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云南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选聘年度工程咨询服务单位项目(项目编号:O53A******156C1)的评审工作已于2024年10月14******委员会推荐意见,经采购人确认,现将评审情况公布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
中标候选人名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报价 |
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最终得分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按国家现行收费标准下浮22.00% |
服务期限三年,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咨询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
提供咨询成果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满足公司工程项目咨询相关要求 |
张亚平 |
93.44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按国家现行收费标准下浮22.00% |
王洋 |
8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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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成交候选人 |
盛发工程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
按国家现行收费标准下浮21.00% |
李飞 |
73.03 |
||
否决情况 |
无 |
若对评审结果公示信息有异议,须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书面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若异议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明材料经核查不实或者与本招标项目无关的,视为恶意异议行为************有限公司后续项目招投标活动。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家琼、曲智慧、李婕莹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电话:0871-******
传 真: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