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昆明市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2024年昆明市会展业行业统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昆明市商务局作为该项目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二、购买服务项目名称
昆明市商务局“2024年昆明市会展业行业统计”项目。
三、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A1603,目录名称: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四、预算资金
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根据《昆明市会展促进条例》《昆明市会展活动管理办法》《昆明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全面、切实地反映昆明市会展业发展情况和会展项目举办水平,支持和引导会展行业的发展,加强会展行业管理和运行情况监测,实现全市会展行业的跨越式发展,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有关规划和政策提供政策依据,昆明市商务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2024年昆明市会展业行业统计”服务。
六、承接标准
1.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或社会团体,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技术能力、项目经验等,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统计服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证明或其他材料进行说明);
4.信誉良好,近三年在行业内无不良记录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购买服务计划公示截止时间止)。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以内完成。
八、采购方式
******人民政府办公厅******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目标要求
(一)时限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次月18日前提交活动举办情况和经济效益统计数据。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次季度首月25日前反馈会展统计季报表填报情况,并形成《昆明会展业数据报告(季度)》;
3.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昆明会展业运行分析报告(上半年)》;
4.2025年3月10日前反馈会展统计年度报表填报情况,并提供《昆明市会展业发展报告(2024年度)》;
5.具体时限以合同约定履行的期限为准。
(二)内容要求
1.协助昆明市商务局完成《昆明市会展业统计报表制度》的依法审批;
2.完成会展从业企业名录库的更新;
3.制定统计报表培训方案,按期开展培训;
4.负责报表的日常催报、回收和指导;
5. 统计结果必须全面、客观、准确,提供以下工作成果:
(1)《昆明会展活动和经济效益统计情况表》,共12份;
(2)《昆明会展业数据报告(季度)》,共4份;
(3)《昆明会展业运行分析报告(上半年)》,共1份;
(4)《昆明市会展业发展报告(2024年度)》,共1份。
6.贯彻落实相关会展政策及工作要求。
(三)人员要求
1.提供服务的人员具备相关资质,且在服务期限内相关资质均为有效;
2.对会展行业及相关企业运作具有深入研究,能够准确、及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3.能够安排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会展行业统计工作对接;
4.承接方认真、负责且具备创新精神,能够在会展行业统计服务中提出独特意见和建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十、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自该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8月29日—9月4日)。
十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超过该时限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企业请将本企业简介及资质、相关业绩、评估方案、服务承诺等资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并电话确认。
十二、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601室会展处,联系人:陈鹏,电话:0871—******,电子邮箱:******。
昆明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