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至攀枝花高速公路(楚雄段)特许经营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补遗书001
致各投标人:
大理至攀枝花高速公路(楚雄段)特许经营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补遗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函”中“4.随同本投标函,我方出具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的投标担保。”现更改为“4.随同本投标函,我方出具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的投标担保。”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 投标保证金”相对应,现就该描述进行说明。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遗内容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各投标人注意此内容,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招 标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招 标 代 ******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