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宜良县阿保村普通建筑材料砖瓦用页岩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对现场及验收调查表进行核查,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现进行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宜良县阿保村普通建筑材料砖瓦用页岩矿开采项目位于昆明市宜良县北古城镇木龙社区阿保村,矿区面积0.3121km2,设计开采规模20万t/a,设计服务年限17.3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及矿山道路等,配套建设给排水及环保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有限公司编制了《宜良县阿保村普通建筑材料砖瓦用页岩矿开采及6100万块/年页岩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月21日取得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关于对《宜良县阿保村普通建筑材料砖瓦用页岩矿开采及6100万块/年页岩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生环〔2022〕3号)”,于2022年3月15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了排污登记,并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6Q3LEP9Y001Y)。项目于2022年5月1日开工建设,2023年5月15日投入试运行。项目从立项至试运行期间无环境投诉,也无违法和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占总投资的5.08%。
(四)验收范围
根据《宜良县阿保村普通建筑材料砖瓦用页岩矿开采及6100万块/年页岩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仅进行页岩矿开采,原规划设计的6100万块/年页岩砖生产线未建设,本项目开采页岩矿全部外售,若后期“6100万块/年页岩砖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后需另行验收。因此,本次验收项目为“宜良县阿保村普通建筑材料砖瓦用页岩矿开采项目”,验收范围包括页岩矿开采项目的露天采场及其公辅设施、环保工程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在采矿许可证允许的范围内开采,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减小对植被的破坏面积;做到工程自身土石方平衡;开采避开雨天与大风天气;项目采取开挖边坡防护工作,开挖边坡周围修建截水沟,开挖面采取覆盖等防护措施,截水沟末端设沉砂池收集雨水。生活区场内砖砌排水沟128m,进场道路砖砌排水沟524m,采矿道路土质排水沟486m。采场设置3个沉砂池,容积分别为60m3、12m3、20m3。在房屋周围、道路两侧已采取绿化措施。在开采过程中加强矿区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并且已通过水土保持竣工验收。矿山开采中对采空区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措施,对停止使用的采矿区尽快覆盖土层进行植被恢复。矿山服务期满后将尽快进行覆土绿化工作,恢复采空区的生态环境。
(二)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已建设1个容积为6m3的化粪池、1个容积为6m3的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废水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露天采场扬尘、堆场扬尘、运输道路扬尘。项目区设置1辆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运输,避免物料产生扬尘;对车辆实行限速,降低车速即可减小交通扬尘。
(3)噪声
项目采取了合理的声环境保护措施,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日常加强机械维护、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夜间(22:00~6:00)运输,采用限制鸣笛、控制行车速度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道路旁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矿山开采剥离表土量较少,全部作为绿化种植土外售,未在项目区堆存;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输至阿保村统一的垃圾收集点堆存。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去向,做到100%处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一)工况记录
根据验收调查,项目已于2023年5月建成投入试运行。验收调查期间页岩矿开采量平均达到589t/d,达到设计开采能力(年开采量20万t)的88%。验收调查期间本项目正常运行,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完成,并已通过验收监测(备案回执见附件),相应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生态防护和恢复措施已在开展中。因此,本工程已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实施运行效果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占地、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景观影响,且是长期的。运营期采取了如下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进行矿区平面布置,矿山开采和其他活动均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项目采用边采边剥离的方式进行;将开采过程中形成的边坡处松散岩石及时清理、清运,不在暴雨天气进行矿石采掘活动。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小,且其影响将随着矿山闭矿后生态复垦的结束而结束。根据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居民的生活等,水土流失主要为自然流失,项目未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综上,本项目生态保护措施实施效果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实施的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项目建设以来总体上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生态保护措施有效。
(三)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雨水冲刷废水。露天采场及运输道路两侧布设截排水沟,初期雨水通过截排水沟收集,汇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非雨季回用于矿区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处置,废水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有效,废水的检查结果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露天采场扬尘、堆场扬尘、运输道路扬尘。项目区设置1辆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运输,避免物料产生扬尘;对车辆实行限速,降低车速即可减小交通扬尘。通过以上措施能够有效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排放的无组织粉尘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有效,废气的检查结果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3)噪声
经调查,项目采取了合理的声环境保护措施,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日常加强机械维护、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夜间运输,采用限制鸣笛、控制行车速度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道路旁敏感点的影响。项目运营期间无环保投诉情况。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区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噪声的检查结果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4)固废
经调查,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矿山开采剥离表土量较少,全部作为绿化种植土外售,未在项目区堆存;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输至阿保村统一的垃圾收集点堆存。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去向,做到100%处置,其环境影响很小,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经调查,本项目较好的执行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项目采取了有效的大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厂界无组织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废有合理的处置去向,做到100%处置;项目均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因此,项目的建设未对调查范围内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造成太大影响,也未导致水土流失加重,生态影响可接受。
五、验收结论
通过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本项目不存在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建设前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有效,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已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达到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要求,无污染投诉。本项目不存在大的环境影响问题。综合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及措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效果达到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经验收组充分讨论,同意“宜良县阿保村普通建筑材料砖瓦用页岩矿开采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建议和后续要求
1、加强洒水降尘,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达标排放;加强废水处理池的管理和维护、清掏,确保废水不外溢污染周边水环境。
2、待闭矿后及时落实生态恢复措施,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项目区进行复垦、生态恢复。
七、公示时间
2024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31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