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东侧,地块面积45857m2。主要调查区为原料仓库区、成品仓库区、生产区、配件库房、危废库、煤渣场、盐酸罐区、硫酸罐区等。由于该企业现阶段属于停产企业,后期涉及土地使用情况变化,须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2、经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及资料分析,识别地块潜在污染物为钴、钒、锰、苯并[a]芘、汞、铬、砷、镍、铜、锌、镉、铅、硫酸盐、硫化物、氯化物、石油烃(C10-40)地块潜在污染物。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令)、《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运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和分区布点法相结合在地块内及周边布设了共布设14个土壤采样点位(其中包括8处柱状样,5处表层样,1处背景点),共采集49件土壤样品并送检,其中包含5件平行样品;
地块上游未开发使用区域设置地下水背景点1个,地块内设置地下水监控点3个,共采集地下水样4个。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及第二阶段采样测试分析等工作,根据《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0号)规定,该地块符合第二类用地质量,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