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富宁县板仑乡那马砖瓦用页岩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富宁县板仑乡那马砖瓦用页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板仑乡那马村
建设单位:富宁那马页岩红砖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永林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