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和《昆明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7条措施》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科技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认定(A2105科研管理能力与评估)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科技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 宣传动员确保完成认定目标。通过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组织动员企业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辅导申报企业开展评价工作,通过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发现问题,主动与企业联系,指导完善申报材料,提高认定通过率。对备案到期的企业,建立名单,跟踪服务,辅导企业再次申报、备案,完成全年不低于77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认定的目标。
2. 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加双创大赛。鼓励动员国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加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不少于300家,通过培训和辅导,争取每年获奖企业不少于50家。
3. 持续服务培育库企业。通过对国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归集、财务规范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人才培引等指导服务,争取不少于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云南省高企培育库。
4. 形成分析报告。完成每年新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新备案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据统计工作,对产业分布、区域分布、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结构和状况等绩效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并对比其他地区工作开展的先进经验,分析昆明市工作开展的情况,借鉴经验,提出完善科技企业扶持政策措施建议,形成1份分析报告。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做好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挖掘、认定、培育工作及数据统计工作,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度培育机制,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成功率。
五、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万元。
(二)资金来源:创新主体培育发展专项经费。
六、 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或分包、转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目标要求
协助市科技局对全市科技型企业情况进行摸底整理,建立名单,跟踪服务,辅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提高认定通过率,完成全年不低于77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认定的目标。鼓励动员国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加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不少于300家,通过培训和辅导,争取每年获奖企业不少于50家。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成功率,争取不少于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云南省高企培育库。形成1份分析报告。
八、 购买方式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科技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