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富宁县板仑乡瓦窑砖瓦用页岩矿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富宁县板仑乡瓦窑砖瓦用页岩矿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板仑乡瓦窑村委会瓦窑村
建设单位:富宁县富州页岩砖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庞世良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