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办〔2006〕217号)。现将开远市2024年已依法审批通过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及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编号 | 许可事项 | 有效期限 | 审批通过日期 |
******有限公司 | 2024(03)号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许可 | 2024.08.14- 2026.08.13 | 2024.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