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弥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洱源县弥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截污管道工程:在洱源县城,沿腾飞路、经六路、经七路、经八路等新建/改造DN500-DN600污水管网5.1km,及其配套附属设施。2.垃圾收运工程:垃圾收运工程新增果皮箱57只,分类垃圾收集点30座,五色垃圾桶150个,电动三轮车2辆,分类垃圾收运车4辆。垃圾收运量15t/d。3.生态截污沟工程:本次生态截污沟工程设计范围沿弥茨河河道两侧,西岸生态截污沟1.73km,东岸生态截污沟3.39km,总长5.12km。4.生态步道工程:本次步道工程设计范围起于西洱河,终点至海尾河,沿河道两岸新建生态步道,西岸生态步道1.83km,东岸生态步道3.88km,总长5.71km,生态步道宽度1.5-3m。5.生态护岸工程:本次设计生态护岸工程范围沿弥茨河两岸,西岸生态护岸4km,东岸生态护岸4.1km,总长8.1km,共3.89公顷。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107.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25.20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8.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8.80万元,预备费:174.84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0-14 15:38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办公室 0872—******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建设局 | 经办人: | 杨工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陈建灵、王文智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洱源县弥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21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07 09:00 |
开标地点: | 洱源县一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该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设计及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资料管理、组织协调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材料检验,参与试运行、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及保修期等过程的全面监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事务所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工程监理资质。 |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资格。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3.1.1管理人员配备要求:①拟派往本项目组人员要求:a.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总数不少于7人,要求专业配备齐全符合本项目需求;b.拟派人员执业从业证书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②承诺总监理工程师、拟投入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 ③派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余派驻人员出勤率不得低于施工总工期的80%;现场常驻人员不得低于4人;其余专业监理人员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20年至2023年任一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注:(1)须含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等;(2)新成立的公司,提交公司取得资质证书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即可;(3)2023年01月01日后新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此项不考核。】3.1.3信誉要求:(1)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2)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委员会审查。(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委员会审查。3.1.4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②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关联性“(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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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