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新建5000吨/年液体肥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分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为360m2,新建一套5000t/a液体肥试验生产线,包括2500t/a含腐殖酸液溶肥(140-80-60+ha)及2500t/a大量元素水溶肥(150-90-260+te);生产线包含电动葫芦、反应釜(仅作为搅拌使用)精密过滤仪器、原料储槽、成品储槽、原料泵、输送泵、给料泵、灌装机等设备。项目仅为物理混合。总投资467.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我分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312-532502-04-05-377663。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无废水外排。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各环节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强化无组织废气管控措施,加强车间通风。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
(三)加强噪音的管控,合理设备布局,认真落实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
废机油等危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管理,危废暂存于已有的规范化危废暂存间,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
三、按照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项目在生产前进行排污许可申报,调试生产正常后自行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六、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七、项目开工生产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请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2024年6月3日
******有限公司新建5000吨/年液体肥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分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为360m2,新建一套5000t/a液体肥试验生产线,包括2500t/a含腐殖酸液溶肥(140-80-60+ha)及2500t/a大量元素水溶肥(150-90-260+te);生产线包含电动葫芦、反应釜(仅作为搅拌使用)精密过滤仪器、原料储槽、成品储槽、原料泵、输送泵、给料泵、灌装机等设备。项目仅为物理混合。总投资467.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我分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312-532502-04-05-377663。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无废水外排。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各环节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强化无组织废气管控措施,加强车间通风。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
(三)加强噪音的管控,合理设备布局,认真落实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
废机油等危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管理,危废暂存于已有的规范化危废暂存间,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
三、按照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项目在生产前进行排污许可申报,调试生产正常后自行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六、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七、项目开工生产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请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