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参与公司:
******医院近期就国有资产的报废处置事宜发布了公告,并设定了最低限价为人民币10,000元。公告发布后,我们诚挚地邀请了各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现场谈判,以期通过公平竞争达成最佳处置方案。
经过严谨、公正的现场谈判流程,各公司对上述资产的回收报价均已提交。然而,各公司提交的报价均低于本院设定的最低限价。鉴于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院资产管理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谈判未能达成有效交易,故决定宣布本次处置项目废标。
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处置,确保处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本院决定:
1. 废标处理:即日起,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谈判结果作废,所有提交报价均不予采纳。
2. 重新组织谈判:本院将择期重新组织国有资产处置谈判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及报名要求等详细信息,将提前通过官方网站及指定渠道发布,请各潜在响应公司密切关注。
3. 报名与资质审核:重新谈判时,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继续参与。请有意参与者按照届时发布的公告要求准备相关资质材料,并按时完成报名手续。
本院衷心感谢各公司在本次谈判中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敬请各公司留意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