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局关于镇雄g2023-54号、镇雄g2023-7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公告
(镇自然资告字[2024]34号)
项目编号:******
******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网上报名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3.凡本次拍卖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禁止参与竞买(查询结果以出让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9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昭通市”免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9日(节假日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昭通市”进行网上报名,向我中心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在2024年12月9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2月10日10时3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9日。
(二)拍卖方式、时间及观摩地点
1.本次拍卖采用网上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无数字证书(ca)的,须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昭通市”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数字证书(ca)的(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数字证书(ca)不能对接),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即可。
2.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北侧昭通“市民之家”四楼,咨询人:孔女士,咨询热线:******,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3.网上拍卖出让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时30分。
4.拍卖观摩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厅。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3.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四)竞买资格确认
1.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在2024年12月9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参与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采用虚假资质或存在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将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五)拍卖成交确认方式
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电子报价规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组织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请竞得人于2024年12月10日11时30分之前,法人单位需携带【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前往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厅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特别注意事项
(一)两宗地根据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要求,工业项目控制性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33万元/亩,亩均税收5.117万元/亩,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16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303.63万元/吨。
******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云南镇雄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镇雄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银行账户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勇、耿禧
联系电话:******、******
******管理局
******银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银行账号:************2019-2681(需备注:镇雄g2023-54号宗地竞买保证金)
************2019-2682(需备注:镇雄g2023-74号宗地竞买保证金)
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镇自然资告字[2024]34号)
项目编号:******
******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网上报名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3.凡本次拍卖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禁止参与竞买(查询结果以出让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9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昭通市”免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9日(节假日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昭通市”进行网上报名,向我中心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在2024年12月9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2月10日10时3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9日。
(二)拍卖方式、时间及观摩地点
1.本次拍卖采用网上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无数字证书(ca)的,须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昭通市”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数字证书(ca)的(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数字证书(ca)不能对接),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即可。
2.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北侧昭通“市民之家”四楼,咨询人:孔女士,咨询热线:******,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3.网上拍卖出让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时30分。
4.拍卖观摩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厅。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3.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四)竞买资格确认
1.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在2024年12月9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参与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采用虚假资质或存在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将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五)拍卖成交确认方式
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电子报价规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组织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请竞得人于2024年12月10日11时30分之前,法人单位需携带【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前往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厅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特别注意事项
(一)两宗地根据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要求,工业项目控制性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33万元/亩,亩均税收5.117万元/亩,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16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303.63万元/吨。
******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云南镇雄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镇雄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银行账户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勇、耿禧
联系电话:******、******
******管理局
******银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银行账号:************2019-2681(需备注:镇雄g2023-54号宗地竞买保证金)
************2019-2682(需备注:镇雄g2023-74号宗地竞买保证金)
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