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杨忠林持有的景国用(2003)字第160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某部与杨忠林土地权属重叠处置方案的批复》(景政复〔2024〕468号),将杨忠林与某部重叠面积约210.24平方米确认给某部,并调整杨忠林权属界线,维持证载面积不变。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的土地权属界线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下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依法予以更正。
******资源局
联系方式:******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用途 |
类型 |
使用权面积 |
终止日期 |
更正内容 |
1 |
杨忠林 |
景洪市红旗水库南面(岩香胶地边) |
住宅 |
出让 |
339.2平方米 |
2073年8月31日 |
杨忠林土地权属界线(详见附件) |
附件:杨忠林权属界线调整对比示意图
******资源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