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自然资〔202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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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批准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工期保障措施(玉龙县)临时用地,现将《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工期保障措施(玉龙县)临时用地的批复》(丽自然资复〔2024〕61号)转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请足额付清临时占用土地的相关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并加强用地管理,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超过批准面积和范围使用土地、不得改变批准用途。
二、该批次临时用地批准用途为施工区和施工便道。
三、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四年(2024年9月29日至2028年9月28日)。
四、请你公司做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严格按照《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2016),规范开展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保护优质耕地土壤资源,促进土壤资源的科学利用。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满一年内你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落实土地复垦义务,并确保土地复垦工作按期实施完成,复垦工作结束后申请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土地归还土地权属单位或权利人。
附件:《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工期保障措施(玉龙县)临时用地的批复》(丽自然资复〔2024〕61号)
******资源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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