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智能快速交通系统首期工程(一期)特许经营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大理市智能快速交通系统首期工程(一期)特许经营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 ||
资金来源: | 国资 0.0%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线路全长约20.59km,线路起点位于崇圣寺北面的北五里桥,线路沿大凤路(G214)布设,至下关片区,经人民路、苍山路、漾濞路、巍山路至大理火车站。线路全线设站17座,均为地面站,全线最大站间距为2.17km(太和站至太阳苑站),最小站间距为0.66km(下关七小站至漾濞路站),平均站间距为1.26km。站台形式均为岛式站台。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公路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1-06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0872-******)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大理市交通运输局 | 经办人: | 关工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工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大理市智能快速交通系统首期工程(一期)特许经营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1-10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2-05 09:30 |
开标地点: | 3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4709.5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为负责大理市智能快速交通系统首期工程(一期)特许经营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保和移交的社会投资人。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大理市智能快速交通系统首期工程位于云南省大理市境内,线路串联大理古城、下关等片区,衔接三塔、大理古城、火车站等,加强大理各组团之间的联系,为线网的骨干线路。线路起点位于崇圣寺北面的北五里桥,线路沿大凤路(G214)布设,至下关片区,经人民路、苍山路、漾濞路、巍山路至大理火车站。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2.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财******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为准)。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0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年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投融资能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投融资责任的成员可累加)具备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其中投资能力不得低于1.9亿元,以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文件为准,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授信额度证明材料处于有效期内,其余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3.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8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2-05 09: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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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