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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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4年11月13日附件【******有限责任公司新型材料加工厂项目(报批稿).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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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有限责任公司新型材料加工厂项目 | 元谋县黄瓜园镇牛街村委会牛街村砖厂1号厂房内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占总投资29.50%。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依托原有原料堆场、破碎筛分设施,新增压滤机、洗砂机、烘干机、废泥土堆场、成品砂堆场等设施设备建设水洗砂生产线一条,规模为3万吨每年,水洗砂不新增劳动定员。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建筑废料粉尘、物料装卸粉尘、道路运输扬尘、施工扬尘及机械设备尾气;施工废水、施工人员废水;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原料堆场扬尘,破碎筛分扬尘,输送、投料粉尘、物料装卸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汽车尾气、成品砂堆场扬尘。 2.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期安排专门人员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旱季每天不少于2次,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以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量。 ②对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应及时处理、清运和堆放,以减少占地,堆放场地堆放粉状物料加盖蓬布,其他区域定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施工垃圾应及时处置,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③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该加盖蓬布或密闭,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不得超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以避免因为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对沿途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④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百”,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降低施工过程污染物排放及对周边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保护措施: (1)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设置于项目中部,并避免高噪设备在同一时段集中使用; (2)对施工设备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以便使施工机械处于良好运作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的噪声; (3)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式,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期,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5)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减少鸣笛,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在构筑物建造和装修过程中产生,主要为废混凝土、废砖头、废钢材、废包装物等。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如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等可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如废弃的砖石、废混凝土块等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处置。 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场地内食宿,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黄瓜园镇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原料堆场扬尘破碎筛分工序使用彩钢瓦全密闭,并设置喷淋设施;破碎筛分工序使用彩钢瓦全密闭,并设置喷淋设施;水洗后成品砂含水率较高,不易起尘,根据订单生产,不长期堆存,如不能及时销售,用防尘网遮盖;厂房采用三面围挡+顶棚,场地进行硬化,及时洒水、及时清理,对运输车辆提出限速、限量要求。 废泥土收集存放于废泥土堆放处,烘干后用于粉煤灰生产;烘干机旋风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粉煤灰生产线;水浴池底泥回用于粉******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脉冲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混入产品外卖,强磁设备吸附的铁粉经收集后外售。初期雨水池底泥清掏后做为粉煤灰生产原料使用,不外排。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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