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发展壮大村集体农旅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已发布的项目编号为 【中邦招】PELC******578-0410 的澜沧县发展壮大村集体农旅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如下:
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附录1 投标报价要求】上下文中出现的“可行性研究执行”澄清修正为“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次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本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将本“澄清通知”附在投标文件合适位置。
招 标 ******有限公司(公章)
******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