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及全过程监理服务
答疑文件02号
致各投标人:
现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1、招标公告4.4条企业业绩要求中第(1)项“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工程总投资额35000万元以上项目管理服务或包含项目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须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第三章评标办法2.2.2条中类似业绩“项目管理服务业绩:满足资格要求的得基本分3.5分,每增加一个2019年1月1日至今工程总投资额35000万元以上项目管理服务或包含项目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加0.5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提供均认可(满分5分)(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其原则均为需提供项目管理服务业绩或包含项目管理服务内容的业绩,而建设管理代理制度在我国建设领域已实行多年,其涵盖了包含项目管理服务在内的从项目前期策划到项目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请问总投资额在35000万元以上的包含项目管理服务的建设管理代理业绩是否满足本次招标要求,请于增加。
答复1:项目管理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请潜在投标人注意项目管理业绩要求相关内容以此答疑公告为准。
2、招标公告4.4企业业绩要求(2)中需提供的“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工程总投资额35000万元以上监理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须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监理业务手册)”,另第三章2.2.2条类似业绩第2项“监理服务业绩:满足资格要求的得3.5分,每增加一个2019年1月1日至今工程总投资额35000万元以上的监理服务业绩的加0.5分,联合体成员方提供均认可(满分5分)(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监理业务手册)”,两处描述均未明确是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是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是否上述两个时间任一在2019年1月1日后即满足要求?对于已经竣工的项目,为何无视更具权威性的《竣工验收报告》,建议证明材料将监理业务手册更正为竣工验收报告。
答复2: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后的业绩均认可。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答疑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不改变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的实质性内容,原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