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氢能源客车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丽江市氢能源客车采购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G53A******044C1
3.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
二、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 (交货期) |
评标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00 |
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生产、制造的规定、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招标人使用需要。 |
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45日历天内送货至丽江市古城区或客户指定地点。 |
正常 |
2 |
******有限公司 |
******.00 |
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生产、制造的规定、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招标人使用需要。 |
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45日历天内送货至丽江市古城区或客户指定的地点。 |
正常 |
3 |
******有限公司 |
******.00 |
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生产、制造的规定、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招标人使用需要。 |
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45日历天内送货至丽江市古城区或客户指定地点。 |
正常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 |
/ |
2 |
******有限公司 |
/ |
/ |
3 |
******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1日(自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若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公章并经异议方法定代表人签字)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书面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未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四、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期满,对以上公示内容无异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路205号
联系人:马骅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邓宇、张妮娜、冯强
电话:0871-******
电子邮件:******
七、本候选人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