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正文

新平县公安局无人驾驶航空器采购项目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4-12-02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项目需求详情

******公安局无人驾驶航空器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局无人驾驶航空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网站(******)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安局无人驾驶航空器采购项目。1.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1.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600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1.5采购需求:无人驾驶航空器3台和云台相机、电池、组合照明系统、可视喊话系统、抛投系统等相关配套设备及配套保险。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6交货(安装、调试)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1.7质保期:3年。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和采购人的技术需求,一次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2023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3.1时间:2024年12月02日2024120915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网站(******);

3.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站自行获取(******)。

四、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4.1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12091500分(北京时间)。4.2竞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八戒公采(******/)线上提交******公安局二楼会议室;(3)按时线下签到。4.3竞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同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同竞标文件线下递交地点。4.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谈判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八戒公采(******/)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街道新平大道29号联系人:李师        ******有限公司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联 系 人:龚师           联系方式:0877-************ 

日期:20241202 日展开

服务周期:30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服务实施地:******街道新平大道29号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预览1

报名结束时间:2024-12-09 15:00:00

发布时间:2024-12-02 13:57:32

采购编号:YNYXA******01Z******147

采购单位:******公安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1.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2023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