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昆明生产基地项目技术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昆明生产基地项目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倚阳路昆明立白日化工业生产基地内
建设性质:技改
******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昆明博安环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建设内容:在现有磺化车间进行技改,不新增用地。新增乙氧基化烷基硫酸钠生产装置一套,与烷基苯磺酸切换生产,原有磺化设备不变,新增乙氧基化烷基硫酸钠成品储罐(aes)3个(190m3/个)及其他配套工程,技改后切换生产可实现烷基苯磺酸(labs)3t/h(12600t/a)、乙氧基化烷基硫酸钠(aes)4t/h(9000t/a)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131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技改项目已进行生产设备安装,未进行生产,技改项目的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已施工完成,生产设施、设备建设期间无环保投诉情况;本次技改不涉及施工期。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磺化工序产生的二氧化硫、硫酸雾、非甲烷总烃处理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
(二)废水:项目产生废水经管道收集后经进入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及冲厕,回用不完部分进入园区中水管网,由园区综合回用。
(三)地下水:本次技改磺化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依托已采取防渗措施均满足要求的设施。新增在污水处理站西侧2m处(地下水下游方向)和污水处理站北侧4m处各设置1口地下水监控井,同时将马脚村水井作为上游监控井,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四)土壤:采取源头控制、末端治理、污染监控、应急响应措施,同时设置2个跟踪监测点,分别位于厂区污水处理站旁、下风向农田,每三年1次跟踪监测,如发现异常或发生事故,及时采取对应的应急措施。
(五)噪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敏感点甸头村噪声达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黑磺酸、滤渣、硫酸掺入烷基苯磺酸中作为原料回用于洗衣粉等生产线,不合格品暂放在不合格酸罐中(车间内),待稳定后(约1~2小时),少量均匀地回用。硫磺包装袋、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七)环境风险:现有磺化车间设置有二氧化硫泄漏报警装置;并配套建设围堰及截留沟,将液体物料泄露和事故废水引入已建设了一座容积为620m3事故池;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范措施;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有限公司昆明生产基地项目技术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
电话/传真:0871-******;0871-******(昆明市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一、 建设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昆明生产基地项目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倚阳路昆明立白日化工业生产基地内
建设性质:技改
******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昆明博安环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建设内容:在现有磺化车间进行技改,不新增用地。新增乙氧基化烷基硫酸钠生产装置一套,与烷基苯磺酸切换生产,原有磺化设备不变,新增乙氧基化烷基硫酸钠成品储罐(aes)3个(190m3/个)及其他配套工程,技改后切换生产可实现烷基苯磺酸(labs)3t/h(12600t/a)、乙氧基化烷基硫酸钠(aes)4t/h(9000t/a)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131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技改项目已进行生产设备安装,未进行生产,技改项目的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已施工完成,生产设施、设备建设期间无环保投诉情况;本次技改不涉及施工期。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磺化工序产生的二氧化硫、硫酸雾、非甲烷总烃处理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
(二)废水:项目产生废水经管道收集后经进入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及冲厕,回用不完部分进入园区中水管网,由园区综合回用。
(三)地下水:本次技改磺化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依托已采取防渗措施均满足要求的设施。新增在污水处理站西侧2m处(地下水下游方向)和污水处理站北侧4m处各设置1口地下水监控井,同时将马脚村水井作为上游监控井,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四)土壤:采取源头控制、末端治理、污染监控、应急响应措施,同时设置2个跟踪监测点,分别位于厂区污水处理站旁、下风向农田,每三年1次跟踪监测,如发现异常或发生事故,及时采取对应的应急措施。
(五)噪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敏感点甸头村噪声达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黑磺酸、滤渣、硫酸掺入烷基苯磺酸中作为原料回用于洗衣粉等生产线,不合格品暂放在不合格酸罐中(车间内),待稳定后(约1~2小时),少量均匀地回用。硫磺包装袋、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七)环境风险:现有磺化车间设置有二氧化硫泄漏报警装置;并配套建设围堰及截留沟,将液体物料泄露和事故废水引入已建设了一座容积为620m3事故池;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范措施;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有限公司昆明生产基地项目技术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
电话/传真:0871-******;0871-******(昆明市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