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永胜县城市防洪排涝(二期)建设项目澄清说明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丽江市永胜县城市防洪排涝(二期)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12月完成招标工作,故设定工期为:290日历天(2025年9月30日前),并已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因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系统问题,导致该平台招标公告延后发布,为确保招标文件内容在双平台相同,故未对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进行修改。
因潜在投标人对此部分内容提出质疑,现对工期做出澄清说明,各潜在投标人以工期290日历天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竣工验收时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推算即可。
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若后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前发出的澄清文件内容不一致,以后发出的澄清文件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本澄清文件调整投标文件,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建设局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