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一家服务机构开展一次西双版纳州普洱茶产业宣传推介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邀请有资质和经验的服务机构参加响应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我州拟组织20—25家州内相关茶企、合作社,于2024年12月22日在中国国家大剧院(北京市)开展一次西双版纳州普洱茶产业宣传推介活动,现拟遴选并确定一家服务机构,委托其负责宣传推介活动场所相关事务,其中服务内容一为场馆设计、搭建、用电、报馆及相关报备手续;内容二为前期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活动成果收集;内容三为其他活动服务等,场所面积约400平米,费用预算58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响应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成立必须满3年,需提供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诚信良好,不存在失信惩戒,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
三、报名材料
1.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公司资质和(单位)简介、典型案例等材料和按本《公告》条件公开的预算费用报价单(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3.西双版纳州普洱茶产业宣传推介活动设计方案。
4.其他认为需提交的材料。
四、其他要求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下午18:00)。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将本公告中第3条款要求的有关资料于公告期内加盖公章邮寄(以邮戳寄出为准)或派人送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农业技术推广培训中心办公大楼二楼(景洪市纳昆康巷8号),过时投递无效。邮编:666100,电话:岩老师 ******,******。
五、遴选结果通知
******农村局在资质证书和报价单投递期限内,收到竞标公司的相关资料后,组织专家组对所有响应单位的资格作有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对满足服务实质性要求的相关方案,按照本公告对响应公司的资质、业绩案例、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农村局窗口(******/znyj/znyj.dhtml)公示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与确定成交采购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