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拟对2024-2025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院内比选。
一、基本情况
(一)保险项目:医疗责任保险。
(二)保险期限:一年,自保险生效日起算。
(三)项目预算:59万/年
******医院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赔偿。
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被保险人在承保范围内,因医疗过失、服务不当、药品器械等原因引起的医疗损害责任赔偿,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包括鉴定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查勘费、取证费等,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3)保险公司应当配备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负责理赔服务工作,确定理赔方案,确保在出险时,被保险人能够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4)设立热线电话,负责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咨询、疑难解答和投诉处理,对被保险人的投诉,保险公司应及时向采购人作出明确答复。
(5)收到被保险人的理赔请求后,对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对索赔材料齐全的保险案件,应及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2.赔偿限额
(1)每人最高赔偿限额为25万元,年度累计最高赔偿限额为100万元;
(2)精神损害每人赔偿限额2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万元,并计算在每人赔偿限额之内;
(3)法律费用每次赔偿限额2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万元;
(4)附加外请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条款赔偿限额与主险一致。
(二)实施方案
服务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承保方案及流程;②理赔实施方案及流程、③理赔网点分布、④投诉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⑤服务管理体系、⑥团队人员岗位配置、⑦应急处理方案、⑧售后服务方案。
三、服务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并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
(四)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业务范围需包含责任保险)。
(五)本次服务不接受联合体。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报价函:参与比选的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超过预算价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二)参与比选单位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相关规范、准则等,提供具体保险方案。
(四)响应文件需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不组织现场报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中午12时止,逾期视为响应无效。
(二)地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3号
******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陆老师 联系电话:0692-******.
六、评比方式
报价截止后,至少满足大于1家服务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基础上以院内议价方式进行,结果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报价采购无需缴纳保证金。
******医院订阅号发布,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行政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中标的,成交无效。
八、本次议价全程由纪检监察室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提交质疑均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692-****** 纪检监察室。
******医院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