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文山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2024〕—5)、******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2024〕—114)要求,州发展改革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中随机抽取项目,同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进行检查。现将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查的项目、抽查结果和执法人员匹配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1.2023年度文山州州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2.2023年度文山州州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人员匹配公示表
******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
2023年度文山州州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2024〕-114)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委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文山州州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二、检查主体
本次开展2023年度文山州州******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配合科室为相关项目科室。
三、检查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州级开展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取。
四、检查时间
2024年11月20日前开展检查。
五、检查流程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抽取。
(二)检查事项及内容。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设备生产运行情况及节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三)检查方式。根据各项目进展情况采取实地检查或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流程
1.预查比对。执法人员按照检查任务要求,通过查询抽查系统、相关业务应用系统和档案资料等,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和动态状况,结合抽查任务要求确定适合的检查方法和检查程序。
2.开展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的,现场执法人员从检查人员小组选派且不得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应在现场检查前告知被检查对象其权力及配合义务,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采取书面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应提前告知被检查对象需提供的材料清单,明确材料报送时限,由被检查对象收集整理后按要求报送。
3.形成检查结果。执法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由组长组织讨论确认检查结果,检查结果由检查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五)结果判定
1.检查小组对检查的事项结果负责,若检查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共同对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
2.对于检查结果与现行规定制度不符,由检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检查组依法当场处理并做好执法检查记录。对不能够提供合理说明或存在违法行为的,按照法定程序进一步核查处理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结果处理
抽查结果录入。2024年11月30日前,按照“谁检查、 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记于企业(单位)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对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改革局及委内各科室务必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部署上来,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主动协调配合,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纪律,依法履职。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
(三)通力合作,保障到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负责平台相关操作,并对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附件2
2023年度文山州州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人员匹配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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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的项目名称 |
执法人员 |
抽查时间 |
抽查结果 |
1 |
都龙矿区废石综合回收项目 |
李震南(执法证号:******047) 杨永生(执法证号:******038) |
2024年11月12日 |
未发现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