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TZCS-C-F-240352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2025年)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肉禽水产类):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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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地点14-15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50,000.00元 | 95.50 |
合同包2(果蔬禽蛋类):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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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远大副食批发市场西棚蔬菜区20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580,000.00元 | 95.40 |
合同包3(米面粮油类):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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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食品加工园区7栋2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200,000.00元 | 92.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肉禽水产类):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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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 肉禽水产类 | 肉禽水产类 | 猪肉: 1.必须来源于正规肉联厂,表明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变色变味。 2.所有产品必须具有最近有效期内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牛羊肉: 1.必须来源于正规家禽供应厂,表明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变色变味。 2.所有产品必须具有最近有效期内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冻货: 1.提供的冷冻畜肉、禽肉、海鲜冷冻保存时间分别不超过3个月、2个月和15天。 2.非病死禽、畜制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 3.所有产品必须具有最近有效期内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禽肉: 1.必须来源于正规肉联厂,表明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变色变味。 2.所有产品必须具有最近有效期内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水产品:鱼类应具有正常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腐败变质现象。淡水鱼类必须是活的,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 服务期1年或供货金额达到65万元 | 食材应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 合同。(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供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肉禽类须为当天现杀肉。 肉类食品必须有相对应的检疫检测报告。淡水鱼类必须是活的,商品的数质量情况由我方确认,质量不合格必须退换。 | 650,000.0000 |
合同包2(果蔬禽蛋类):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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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 果蔬禽蛋类 | 果蔬禽蛋类供应 | 供应商成交后由采购人制定供货周期,供应商须保证按时、按量供应。 ★质量标准要求 果蔬类:叶菜(白菜、菠菜、空心菜、筒篙、芹菜等)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浸水、泡水或注水、无杂质,须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率须在95%以上,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清洗后熟加工。 ★退货依据 鲜度嫩度明显不佳, 含黄叶、须根、泥土, 虫害严重,萎捏严重, 浸水后仍不可恢复, 农药残留超标。 ★质量标准要求 果蔬类:(番茄、黄瓜、茄子、辣椒等)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 无虫害,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不带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农药残留不超标。 ★退货依据 与质量标准要求不符,部分产品浸水后仍不可恢复,与采购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农药残留超标。 ★质量标准要求 根茎类(萝卜、土豆等)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表皮细致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 ★退货依据 与质量标准要求不符,部分产品浸水后仍不可恢复,与采购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 ★质量标准要求 水生菜类(藕、菱白等)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 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退货依据 与质量标准要求不符,部分产品浸水后仍不可恢复,与采购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 ★质量标准要求 芽苗类(豆芽、香椿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退货依据 与质量标准要求不符,部分产品浸水后仍不可恢复,与采购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 ★质量标准要求 禽蛋类禽蛋类食材需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壳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不得有血块及其他鸡组织异物;理化 指标:无机砷不大于 0.05毫克每千克, 铅(Pb)不大于0.2毫克每千克, 镉(Cd)不大于0.05毫克每千克, 总汞(以Hg计)不大于0.05毫克每千克。 ★退货依据 蛋壳破损严重,有霉斑,散发霉臭味,与质量标准要求较多不符 ★质量标准要求 牛奶外观和色泽上清澈透明,具有明显的牛奶香味。不得出现浑浊、泛黄、乳块等情况,或者出现异味或者腐臭味道,不得含有致病菌。脂肪含量应该在3%左右,蛋白质含量不能低于2.8%,乳糖含量大约为4.6%到4.8%。 ★退货依据 牛奶:过期的或与质量标准要求较多不符。 ★质量标准要求 豆制品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 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退货依据 与质量标准要求较多不符 | 自合 同签订之日起次日开始供货,服务期1年或供货金额达到58万元 | 1期: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应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1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供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肉禽类须为当天现杀肉。肉类食品必须有相对应的检疫检测报告。淡水鱼类必须是活的,商品的数质量情况由我方确认,质量不合格必须退换 | 580,000.0000 |
合同包3(米面粮油类):
******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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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 米面粮油类 | 米面粮油类供应 | 供应商成交后由采购人制定供货周期,供应商须保证按时、按量供应。 各类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行业相关标准,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材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材。 大米:包括采购、运输、售后服务等,供应商提供的谷物类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必须来源于正规生产企业。采购中若发现 有以陈代新、以次充好,收货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所有大米均为原厂正品、新品,大米颗粒饱满、光亮无虫蛀粒,无杂质和霉变,色泽均匀一致,光滑、气味正常、碎米粒不超 6%。 面粉:包括采购、运输、售后服务等,供应商提供的面粉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面粉必须来源于正规生产企业,面粉为特一粉。采购中若发现有以陈代新、以次充好,收货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植物油:包括采购、运输、售后服务等,供应商提供的植物油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必须来源于正规生产企业,根据国家最新食用油二级标准。必须为现榨非转基因油。采购中若发现有以陈代新、以次充好,收货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 供应商成交后由采购人制定供货周期,供应商须保证按时、按量供应。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次日开始供货,服务期1年或供货金额达到20万元 | 1期: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应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供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肉禽类须为当天现杀肉。肉类食品必须有相对应的检疫检测报告。淡水鱼类必须是活的,商品的数质量情况由我方确认,质量不合格必须退换 | 20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赵**、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不够1万按1万收取,超出1万的按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肉禽水产类):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果蔬禽蛋类):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米面粮油类):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局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传媒大厦B座8楼8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7日
相关附件:
食堂食材采购(2025年)报价明细附件.pdf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 ******有限责任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