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心城区青华湖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保山中心城区青华湖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对青华湖片区及永昌路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检测、雨水管网改造及修复,改造雨水管道26.37千米,新建雨水检查井769座,新建雨水口276座;雨水管排查检测总长度约77.55千米,非开挖修复总长度约22.1千米;排水箱涵改造2.95千米,新建排涝连通渠1.93千米;改造小青河、城北防洪河、小屯河、红花河等排涝通道7.0km;新建涝泵站2座;雨污混接点改造410个;扩容新增调蓄容积10万立方米。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1-08 16: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
备注: |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3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2.投标文件的递交2.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0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远程网上开标解密),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应按开标现场要求时限参加远程解密。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在缴纳保证金界面上传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建设局 | 经办人: | 胡先生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邵先生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保山中心城区青华湖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1-13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2-10 08:30 |
开标地点: | 保山3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45.1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设计及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及跟踪管理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及施工阶段:协助招标人拟定施工承包合同商务部分条款并配合进行商务谈判,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设计概算审核,对工程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审核工程进度款、对设计变更的施工方案进行经济分析、审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造价、审核暂定价材料及新增材料价格、审核新增工程综合单价、处理工程索赔及反索赔事项等。(2)竣工阶段: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编制跟踪咨询报告及结算审核报告,配合招标人进行内部审计、配合发包人另行委派的第三方具备资质的工程造价机构审定、检查等相关工作。(3)其他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委托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保山中心城区青华湖片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须持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证明;2.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书面承诺)。3.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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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