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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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编:65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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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1万m³环保型多层胶合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 楚雄州禄丰市土官镇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州禄丰市土官镇,租赁原土官水泥厂东北区域5#、6#厂房(占地面积3551m2),新建1条年生产1万m³环保型多层胶合板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总投资148万元(环保投资27.75万元)。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固废。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厂房改造、办公区、锅炉房等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辅助设施建设所需的物料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堆存,物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扬尘采用密闭式运输或者篷布遮盖措施。(2)施工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平整、设备安装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设备维护保养和管理。(4)施工期固废: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用于厂区平整和绿化覆土,不外排;施工中产生的废包装、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土官镇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运营期: (1)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涂胶、热压、裁边工序废气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锅炉燃烧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烟囱排放,外排污染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2)废水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锅炉废水(软化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冷却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标准限值后,暂存于一个15m3暂存池,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及道路降尘,不外排。(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4)营运期固废处置措施: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废边角料、按木皮经收集后,作为生物质燃料供给锅炉使用;除尘器收尘、锅炉灰渣收集后外售给周边农户作为农肥使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环保胶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处置率到100%。(5)加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