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红河卷烟厂新建燃气锅炉设备及管道安装(项目编号:0724-2420KM148168)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开标厅;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规范的评审,并按照评标办法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有限公司
投标含税总报价小写:¥******.10元;
投标含税总报价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壹万叁仟捌佰贰拾伍元壹角整;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工期承诺:项目总工期160个日历天(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入场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后,因招标人及不可抗力导致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整体进度另行通知;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承诺:24个月,自本项目验收合格证签署之日起计算;
******银行履约保函。
******有限公司
投标含税总报价小写:¥******.44元;
投标含税总报价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肆万肆仟伍佰捌拾叁元肆角肆分;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工期承诺:项目总工期180个日历天(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入场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后,因招标人及不可抗力导致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整体进度另行通知;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承诺:24个月,自本项目验收合格证签署之日起计算;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
******有限公司
投标含税总报价小写:¥******.36元;
投标含税总报价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肆万柒仟零叁拾壹元叁角陆分;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工期承诺:项目总工期180个日历天(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入场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后,因招标人及不可抗力导致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整体进度另行通知;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承诺:24个月,自本项目验收合格证签署之日起计算;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
六、异议受理: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可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现场递交异议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接受异议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
七、联系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
******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1号
联系人:阮工
电话:0873-******转6311
******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5号(春城路与拓东路交汇口)世博大厦16楼
联 系 人:杨金凤、赵进军、顾珀如、胡景
电 话:0871-******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