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有限公司的新宁县乡村振兴冷链物流中心果蔬分选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1 月 10 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新宁县乡村振兴冷链物流中心果蔬分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宁县乡村振兴冷链物流中心果蔬分选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24】000137
3、委托代理编号:JXGJ-CG2024-XN016
交易中心项目编号:HNSZZFCG-2024-1080
4、预算金额:613万元。
5、最高限价:613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01 |
新宁县乡村振兴冷链物流中心果蔬分选设备采购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613万元 |
613万元 |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12、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 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2 月 20 日上午9:00至2024年 12 月 27 日17:00时止。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交易主体入口”。
3、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
3、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注:(1)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
(2)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关注指定媒体(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澄清、修改或者终止等所有公告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10 日 10 时3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提交首次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2、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投标人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1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3.2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3.3 投标人在使用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9-******。
4、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5、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6、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服务中心7楼
联 系 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园路中基燃气公司隔壁三楼
联 系 人:蒋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7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王女士
电 话:0739-******、******、******
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