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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沙溪镇2024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溪南村乡村振兴文旅产业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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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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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剑川县沙溪镇2024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溪南村乡村振兴文旅产业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剑川县沙溪镇2024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溪南村乡村振兴文旅产业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gc************01)。
2.2建设地点:剑川县沙溪镇溪南村。
2.3招标内容:项目计划投资1000.00万元,建设内容为:活化利用收储的2座古宅院,改造成1800㎡的特色民宿,打造乡村振兴文旅产业项目,拓宽功能,集传统文化深度体验、团体接待等活动。
2.4招标范围:
剑川县沙溪镇2024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溪南村乡村振兴文旅产业项目(epc总承包),具体如下:
2.4.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他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等服务工作。
(3)按投标承诺提供驻场服务。
2.4.2工程施工
(1)完成本项目所有单项工程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施工范围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内容为准。
(3)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预算书。
(4)编制竣工图。
2.4.3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2.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规定设计深度,及国家、云南省现行的相关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执行gb50300-2013《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8资金来源:衔接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满足要求即可):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3.3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包含二级),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包含二级),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建筑工程相近专业均可)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指2021年至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须含2021、2022、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公司财务报告等(若为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
3.5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下列要求:
(1)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及被限制投标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
(3)投标人须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犯罪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5其他要求: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关联性(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方),联合体资质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由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23时59分(周末、节假日除外)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进行网上投标确认。
4.2完成网上投标确认后,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注:若潜在投标人未同时按照4.1、4.2条要求获取并确认,则招标人将不予接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招标文件应该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该项目选择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详见用户手册,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6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唱标结束后3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投标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递交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 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园丁小区北八十米
联 系 人:杨丽丹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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