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剑川县剑湖东北片区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总投资:总投资24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338万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596.8万元,其他资金(含投劳折资)480.2万元。
2.3招标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7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8万亩),均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2.4建设地点:剑川县金华镇.
2.5招标范围:2024年剑川县剑湖东北片区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具体如下:
(一)设计部分:
(1)完成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所示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等服务工作。
(3)按投标承诺提供驻场服务。
(二)采购、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相关材料、设备、设施采购工作,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7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图要求,各个阶段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5.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农业工程类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5.4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5.5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5.6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管理人员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5.8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5.9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含牵头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23:59(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进入后切换至大理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6.3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要求先在云南省内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之后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homepage)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即可登录该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7.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omepage,进入后切换至大理州),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参与开标和解密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关于网上智能开标解锁的相关教程(服务指南:云南******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在线服务qq:******9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 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漾濞路庭院小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剑川县剑湖东北片区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总投资:总投资24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338万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596.8万元,其他资金(含投劳折资)480.2万元。
2.3招标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7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8万亩),均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2.4建设地点:剑川县金华镇.
2.5招标范围:2024年剑川县剑湖东北片区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具体如下:
(一)设计部分:
(1)完成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所示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等服务工作。
(3)按投标承诺提供驻场服务。
(二)采购、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相关材料、设备、设施采购工作,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7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图要求,各个阶段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5.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农业工程类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5.4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5.5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5.6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管理人员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5.8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5.9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含牵头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23:59(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进入后切换至大理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6.3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要求先在云南省内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之后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homepage)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即可登录该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7.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omepage,进入后切换至大理州),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参与开标和解密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关于网上智能开标解锁的相关教程(服务指南:云南******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在线服务qq:******9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 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漾濞路庭院小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