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有限公司。监******有限公司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污染风险管控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危废处置工程、ⅱ类固废处置工程、废水处置工程、生态恢复工程、运营维护工程等
2.2建设地点:剑川县甸南镇。
2.3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7276.58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约为6547.68万元、其他工程费约为728.90万元。
2.4资金情况: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的设计(为完成设计工作所必须包含的设计、勘察等所有工作)、采购及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完成和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6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设计服务周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27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规定设计深度,及国家、云南省现行的相关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
2.7.2施工质量要求:工程竣工要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达到环保相关标准,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能力和信誉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相应能力的单位;
3.2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3营业执照及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应满足)
3.3.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应满足)
3.4主要人员要求:
3.4.1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总承包方的工程总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4.2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高级职称(专业为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3.4.3施工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
(2)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4.4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5企业业绩要求:
3.5.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已承担过1项总投资≥1500万元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或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类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3.5.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已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或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类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注:投标人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证明材料需提供交易平台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查询网址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7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下列要求:
(1)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及被限制投标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对上传的公司电子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方),联合体资质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00时0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进行网上投标确认。
4.2完成网上投标确认后,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注:若潜在投标人未同时按照4.1、4.2条要求获取并确认,则招标人将不予接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
5.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
5.3.2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3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该项目选择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详见用户手册,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唱标结束后3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投标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递交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澄清的,将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注意实时查看。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开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2024年11月18日
******有限公司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有限公司。监******有限公司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污染风险管控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危废处置工程、ⅱ类固废处置工程、废水处置工程、生态恢复工程、运营维护工程等
2.2建设地点:剑川县甸南镇。
2.3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7276.58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约为6547.68万元、其他工程费约为728.90万元。
2.4资金情况: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的设计(为完成设计工作所必须包含的设计、勘察等所有工作)、采购及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完成和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6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设计服务周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27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规定设计深度,及国家、云南省现行的相关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
2.7.2施工质量要求:工程竣工要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达到环保相关标准,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能力和信誉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相应能力的单位;
3.2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3营业执照及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应满足)
3.3.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应满足)
3.4主要人员要求:
3.4.1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总承包方的工程总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4.2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高级职称(专业为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3.4.3施工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
(2)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4.4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5企业业绩要求:
3.5.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已承担过1项总投资≥1500万元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或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类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3.5.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已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或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类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注:投标人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证明材料需提供交易平台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查询网址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7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下列要求:
(1)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及被限制投标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对上传的公司电子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方),联合体资质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00时0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进行网上投标确认。
4.2完成网上投标确认后,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注:若潜在投标人未同时按照4.1、4.2条要求获取并确认,则招标人将不予接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
5.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
5.3.2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3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该项目选择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详见用户手册,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唱标结束后3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投标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递交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澄清的,将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注意实时查看。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开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