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剑川县石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剑川县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运营单位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剑川县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运营单位公开招标项目
2.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开发运营剑川县优质文化旅游资源,以全域旅游带动乡村振兴,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健康生活目的地和休闲度假目的地,推动剑川绿色发展、共享发展、跨越发展,提高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知名度,提升沙溪旅游服务区的服务质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有实力、有经验的合作方或租赁方,共同合作运营或租赁运营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
2.3******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作方或租赁方,标的物为剑川县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管理运营权、景区内部交通运营权(含景区交通车、沙溪镇观光车业务、索道以及沙溪古镇6个停车场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4运营模式:分为股权合作运营模式和租赁运营模式两种,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若投标人同时选择两种运营模式时,视为投标无效,作废标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运营权有偿使用方式将剑川县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管理运营权、内部交通运营权,交由spv公司合作运营管理,双方共同成立的spv公司作为剑川县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唯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00万元,占股35%;合作运营方出资******有限责任公司600万元,作为运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费,后每五年递增5%;spv公司每年度利润向甲方提成10-20%(以中标费率为准)用于偿还原先投入的项目资金本息,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红。四是在签订协议后5年内,通过投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项目投资、融资等方式将spv公司净资产做到人民币2500万元以上,第六年开始spv公司每年净资产达到2500万元以上并保持增长,第十年开始spv公司每年净资产保持5000万元以上并持续增长。接待游客量和营业收入方面,第一年spv公司石宝山景区接待游客20万人次以上(以石宝山景区购票人数计算,下同)、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其中剑川县内过夜游客人次不低于15%,即不低于3万人);第二年spv公司在石宝山景区的接待游客量为30万人次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其中剑川县内过夜游客人次不低于18%,即不低于5.4万人);第三年开始,spv公司在石宝山景区的接待游客量为保持在40万人次以上、营业收入保持在3000万元以上(其中剑川县内过夜游客人次不低于20%,即不低于8万人);spv公司要加强对沙溪古镇核心区游客的管控,做好游客限流,最高不超过42000人/天。五是积极配合开展有关申报创建工作,在5年内建成石宝山景区索道并进入试运营,在10年内以spv公司为主体将石宝山·沙溪古镇景区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六是spv公司连续2年未实现运营目标或连续2年未实现盈利或逾期3个月不缴纳运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费,合作运营协议无条件终止,同时解除相关的委托和授权;或者因spv公司原因造成景区不能正常运营或发生重大旅游事件,合作运营协议无条件终止;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是spv公司正常运行后,每年应根据运营及安全需求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景区设施、设备的维护及维修。合作运营期间需要扩大或拓展经营项目,以“1+n”模式进行项目的投资。
(2)租赁运营模式。一是以租赁方式将剑川县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管理运营权、内部交通运营权交由租赁方运营管理,年租赁运营费用为600万元。二是自租赁运营协议签订之日起4年内双方必须成立spv公司并转为股权合作运营方式。租赁和合作运营期限共计20年,其中租赁运营期限最长为4年,股权合作运营期限不少于16年。三是若租赁方原因不能在4年内成立spv公司,到期无条件终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四是运营模式和要求与股权合作方式基本一致,仅对实物出资和运营目标进行调整,具体以租赁运营协议约定为准。
2.5本项目不分标段。
2.6运营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要求,具体以运营协议约定为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本项目运营服务能力。
(3)财务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即2021年至今)投标人未受到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查处限制从业,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注: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承诺书(注: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近三年(即2021年至今)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注: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6.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00: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
6.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8日00:0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7.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其他要求:
7.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00分。
7.3.2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3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该项目选择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详见用户手册,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唱标结束后3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投标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递交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古城东路88号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文献街锦绣佳园1号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剑川县石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剑川县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运营单位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剑川县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运营单位公开招标项目
2.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开发运营剑川县优质文化旅游资源,以全域旅游带动乡村振兴,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健康生活目的地和休闲度假目的地,推动剑川绿色发展、共享发展、跨越发展,提高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知名度,提升沙溪旅游服务区的服务质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有实力、有经验的合作方或租赁方,共同合作运营或租赁运营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
2.3******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作方或租赁方,标的物为剑川县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管理运营权、景区内部交通运营权(含景区交通车、沙溪镇观光车业务、索道以及沙溪古镇6个停车场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4运营模式:分为股权合作运营模式和租赁运营模式两种,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若投标人同时选择两种运营模式时,视为投标无效,作废标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运营权有偿使用方式将剑川县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管理运营权、内部交通运营权,交由spv公司合作运营管理,双方共同成立的spv公司作为剑川县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唯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00万元,占股35%;合作运营方出资******有限责任公司600万元,作为运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费,后每五年递增5%;spv公司每年度利润向甲方提成10-20%(以中标费率为准)用于偿还原先投入的项目资金本息,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红。四是在签订协议后5年内,通过投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项目投资、融资等方式将spv公司净资产做到人民币2500万元以上,第六年开始spv公司每年净资产达到2500万元以上并保持增长,第十年开始spv公司每年净资产保持5000万元以上并持续增长。接待游客量和营业收入方面,第一年spv公司石宝山景区接待游客20万人次以上(以石宝山景区购票人数计算,下同)、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其中剑川县内过夜游客人次不低于15%,即不低于3万人);第二年spv公司在石宝山景区的接待游客量为30万人次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其中剑川县内过夜游客人次不低于18%,即不低于5.4万人);第三年开始,spv公司在石宝山景区的接待游客量为保持在40万人次以上、营业收入保持在3000万元以上(其中剑川县内过夜游客人次不低于20%,即不低于8万人);spv公司要加强对沙溪古镇核心区游客的管控,做好游客限流,最高不超过42000人/天。五是积极配合开展有关申报创建工作,在5年内建成石宝山景区索道并进入试运营,在10年内以spv公司为主体将石宝山·沙溪古镇景区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六是spv公司连续2年未实现运营目标或连续2年未实现盈利或逾期3个月不缴纳运营权及资产有偿使用费,合作运营协议无条件终止,同时解除相关的委托和授权;或者因spv公司原因造成景区不能正常运营或发生重大旅游事件,合作运营协议无条件终止;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是spv公司正常运行后,每年应根据运营及安全需求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景区设施、设备的维护及维修。合作运营期间需要扩大或拓展经营项目,以“1+n”模式进行项目的投资。
(2)租赁运营模式。一是以租赁方式将剑川县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管理运营权、内部交通运营权交由租赁方运营管理,年租赁运营费用为600万元。二是自租赁运营协议签订之日起4年内双方必须成立spv公司并转为股权合作运营方式。租赁和合作运营期限共计20年,其中租赁运营期限最长为4年,股权合作运营期限不少于16年。三是若租赁方原因不能在4年内成立spv公司,到期无条件终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四是运营模式和要求与股权合作方式基本一致,仅对实物出资和运营目标进行调整,具体以租赁运营协议约定为准。
2.5本项目不分标段。
2.6运营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要求,具体以运营协议约定为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本项目运营服务能力。
(3)财务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即2021年至今)投标人未受到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查处限制从业,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注: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承诺书(注: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近三年(即2021年至今)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注: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6.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00: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
6.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8日00:0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7.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其他要求:
7.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00分。
7.3.2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3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该项目选择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详见用户手册,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唱标结束后3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投标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递交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古城东路88号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文献街锦绣佳园1号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